中新经纬12月20日电 据广东证监局网站20日音尘,广东粤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处罚有限公司(下称:粤骏私募)及法定代表东谈主、总司理何柏安被出具警示函。
图源:广东证监局网站
广东证监局指出,经查,粤骏私募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处罚业务经过中,存在以下非法情形:一是向差别格投资者召募私募基金;二是投资者适应性设施缺失;三是未按照基金公约商定进行投资运作。
上述步履违犯了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处罚暂行见识》(证监会令第105号,以下简称《私募见识》)第十一条第一款、第十六条第一款、第二十条第一款、第二十三条第七项,《对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多少法例》(证监会公告〔2020〕71号,下称《多少法例》)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、第九条第一款第八项,以及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应性处罚见识》(证监会令第130号,经证监会令第177号、第202号修正,以下简称《适应性见识》)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的法例。
把柄《私募见识》第三十三条、《多少法例》第十三条第一款及《适应性见识》第三十七条的法例,广东证监局决定对粤骏私募遴荐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要领。
同日,广东证监局败露了《对于对何柏安遴荐出具警示函要领的决定〔2024〕212号》。
广东证监局指出,何柏安看成粤骏私募法定代表东谈主、总司理,对上述非法步履负有径直牵累。把柄《私募见识》第三十三条、《多少法例》第十三条第一款及《适应性见识》第三十七条的法例,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何柏安遴荐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要领。(中新经纬APP)